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相关质量证明报告、安全评价资料自然是少不了。由于我国将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两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要求必须进行注册审核,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只需要政府备案即可。但是无论注册还是备案,检测项目要达标,评价项目要符合要求,这些都是必须的。那这就涉及到两个个问题,两类化妆品检测项目一致吗?如果有区别,不同项目又有哪些?其实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检测,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下面我们就带着这两个问题,为大家抽丝剥茧,细细道来。
要说化妆品检测项目,那肯定得去《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里找。自从《化妆品卫生规范》被《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替代后,但凡是跟化妆品检测沾边的常见项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几乎都能找到,而且指标要求、检测方法、评定标准一应俱全,简直就是化妆品检测的“百科全书”。可是也正因为“太全”,我们在检测化妆品时,不可能将其中所有的项目都检测到了。比方说化妆品禁用组分就多达1388项,这要是都检测了, 成本、周期、资源都会形成巨大的浪费。但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化妆品应该符合《安全规范》中的规定。
都是明文规定,咋办?其实,大部分化妆品都有自己的产品标准。比如护肤乳液就可以依据GB/T 29665-2013《护肤乳液》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执行。而国家药监局也会根据化妆品的使用原料及产品特性的具体情况,对产品中可能含有或存在的影响安全性风险的物质,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后,可能要求再增加相关检验项目。检测要有针对性,项目要有普适性。所谓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便是如此啦。
我们在回到开通提出的问题上,两类化妆品注册备案检测项目一致吗?大体一致。其实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搞清楚,哪些产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哪些产品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具体如下:
1、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一般护肤产品、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一般彩妆品、眼部彩妆品、护唇及唇部彩妆品、芳香类化妆品。
2、特殊用途化妆品:育发类化妆品、染发类化妆品、烫发类化妆品、脱毛类化妆品、美乳类化妆品、健美类化妆品、除臭类化妆品、祛斑类化妆品、防晒类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测项目,在理化检验项目、微生物检验项目、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人体功效评价检验项目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在毒理学试验项目上,特殊用途化妆品明显要求的更多。在此,我们将化妆品参考的检测项目进行了整理,具体如下:
1、理化指标检测项目:pH值、铅、汞、镉、砷、甲醇、二恶烷、石棉、甲醛、疏基乙酸、防晒剂、染发剂、a-羟基酸、去屑剂、抗UVA能力参数-临界波长。
2、微生物指标检测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黄金色普通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3、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人体皮肤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
4、人体功效评价检验项目: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测定、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测定、防水性能测定)、其他功效宣称化妆品。
5、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毒理学试验项目:急性眼刺激性试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6、特殊用途化妆品毒理学试验项目:急性眼刺激性试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以上只是从大类上整理的现有检测项目,当然具体到产品,可能有些项目需要检测,有些不用检测。此外我们还需要知道,即便是同一产品,也可能还会存在不同包装类型、不同色号、不同部分的配方也不一样等等问题。这类产品的取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可能又会存在差异性。所以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专业性的工作,一定要委托靠谱的检测机构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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