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残检测一直都是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重点项目。虽然国家对于农残限量使用都有明确的标准规定,但是随着技术发展,新农药也会不断被研发出来。这时候,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必然具有滞后性。这就要求我们能够及时了解新农药的批准登记使用情况,及时掌握新农药的毒性、有效成分、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关键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科学的使用新农药,避免农残超标的发生。
根据我国农业部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338号公告》,由拜耳等公司申请的四种新农药产品,经过国家政府部门的技术评审,依法完成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且被颁发了《农药登记证》,完成标签核准,可以依法上市销售。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农药的登记证有效时间为五年。
此次被批准的四种新农药分别为拜耳公司的四唑虫酰胺原药及悬浮剂、甚至百乐宝公司的苹果蠹蛾性信息素、日本史迪士生物公司的解淀粉芽孢杆菌AT-332。这其中四唑虫酰胺原药及悬浮剂主要为杀虫剂产品,毒性属于低毒农药,施用的主要作物为甘蓝,防治对象为甜菜夜蛾。而苹果蠹蛾性信息素也为杀虫剂产品,毒性也为低毒农药,施用的主要作物为苹果树,防治对象为苹果蠹蛾。解淀粉芽孢杆菌AT-332为杀菌剂产品。毒性定义为微毒农药,施用的主要作物为草莓,主要用来防治白粉病。
农药是防治农作物免受病虫杂草等危害,不可或缺的物质,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农药批准实施,是技术的进步,我们在此也应该基于积极的肯定。但是,从农残检测的角度来看,新农药的施用,不可避免的可能会导致农作物表面或体内存在一定的农药残留。这就需要我们积极的了解新农药的施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农残检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产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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