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报告一直都是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注册的必备资料。根据最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企业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对化妆品安全进行评估。评估的意义就是对化妆品不良反应进行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价,查看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安全性要求。而不良反应就是指化妆品引起的皮肤或附属器官的病变,依据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属于强制性行为,这是本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中重点强调的部分。
说到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我们就得好好聊一聊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这部标准了。这部87年颁布的国家强制标准,时至至今俨然已有30多年的时间了。在当时,GB 7919-1987的颁布与实施必然是极具专业性、权威性的。但是时至至今,随着化妆品品类的不断推陈出新,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检测检验方法的不断完善,相信GB 7919-1987肯定是有很多地方亟待完善和修订的地方。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发布,相信不久的未来,我们可以看到更完善的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出台。
标准旧是旧了点,但是毕竟是还在执行中的标准。所以GB 7919-1987对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作了哪些规定呢?GB 7919-1987将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分成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为急性毒性和动物皮肤、粘膜试验阶段;第二阶段为亚慢性毒性和致畸试验阶段;第三阶段为致突变、致癌短期生物筛选试验阶段;第四阶段为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阶段;第五阶段为人体激发斑贴试验和试用试验阶段。
这五个阶段一共囊括了17个试验。这17个试验成为评估化妆品安全性的主要试验。具体包括了急性皮肤毒性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皮肤刺激试验、眼刺激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和光变态反应试验、人体激发斑贴试验和试用试验、亚慢性皮肤毒性试验、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致畸试验、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恢复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的染色体畸变和SCE检测试验、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检测试验、动物骨髓嗜多染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检测试验。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也需要对其物质进行风险评估,这一点可以参考 《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风险物质评估的程序主要为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步骤。也是主要对风险物质的来源、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含量、风险物质限量水平的综述。毒性学性能当然也要参考《化妆品卫生规范》及 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中的规定。所以,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最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评估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