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6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限塑令以来,已经十个年头了,限塑令的本意是通过有偿购买,促使市民自带环保购物袋,从而限制和减少塑料袋带来的白色污染,对环境造成的伤害。限塑令的立意本身是好的,但是具体到实施效果,无论是超市商场,还是农贸市场,塑料袋依然盛行不绝,差别只是收费和免费赠送的问题。
市民购买后塑料袋多数都会当垃圾袋使用,这就加重了垃圾污染处理的难度。为此,香港环境局在本月向立法会提交了《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其中要求市民必须购买指定垃圾袋,用以弃置家居垃圾,否则会面临1500元的罚款!
具体可以解读为,垃圾处理费用应以“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垃圾袋分类为3、5、10、15、20、35、50、75、100(公斤)九个规格,每公斤垃圾按照0.11元来收费。用指定垃圾袋代替购物塑料袋,垃圾袋会在超市、便利店、商场、加油站、邮局等指定地点销售。条例实施后,会有专业执法人员进行巡查 ,违例者会被罚款1500元。
对此小编认为,垃圾处理需要多方的努力,如此强制性把责任推给市民的单方措施确实有待商榷。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必然伴随着垃圾的产生,需要诟病的不是垃圾的产生,而是垃圾能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并对环境造成沉重的负担和损害。所以政府应该把专注点集中在垃圾以及垃圾填埋场检测上,通过检测,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加强垃圾填埋场监测,保证垃圾安全环保的处理才是政府工作的重点。
垃圾检测主要分为厨余垃圾检测、包装废物检测、粪渣检测、灰烬检测、绿化垃圾检测、医疗垃圾检测、建筑垃圾检测、生产垃圾检测、特殊垃圾检测、垃圾填埋场检测等。具体可以通过检测危险废弃物,元素成分分析,化合物,有机农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等项目,来对垃圾分类以及处理情况进行有效掌握和监督。
堵不如疏,香港环境局的这次立法,恐怕会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弹。小编认为垃圾处理虽然应该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的制定相关条例,但是总体应该引导为主,如此一棒子敲定的措施实在是需要慎之又慎的考虑实施。